信息描述
公租房提取公积金在需要哪些资料?在哪提取?
(一)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租赁公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件原件;
2.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签订的租房合同;
3.租金缴纳证明;
4.已婚职工应提供结婚证,单身职工应出具《单身声明》(单身声明可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注意:以上资料除身份证仅需提供原件外,其他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有条件的远郊区县分中心可面向职工个人办理。
(二)办理地点:
1、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
(2)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
(3)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注:主城区缴存单位前往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地所属的办事处办理公积金 相关业务;远郊区县缴存单位前往各区县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