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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以后,各级学堂改称学校。民国5年(1916年)复设劝学所,总董改称所长,除设劝学员2人外,增设书记1人,各学区则成立学董会。10年以后,学校改授白话文,进一步讲科学,轻经训。11年劝学所改为地方教育局,所长改称督学;12年复改为劝学所,仍称所长,增设劝学员1人;13年将劝学所改组为教育局,设局长1人,督学员3人,事务员3人,书记2人。22年实行裁局设科后,撤销教育局归并入县政府第三科管理。35年除设科长1人、科员2人、办事员2人外,还设督学3人,协助办理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事务。
1949年10月,横县人民政府首先在已经解放的西区全部和北区、南区的部分乡村,行使人民教育行政权力。同年12月全县解放后,在县人民政府内设文教科,设正副科长2人,专职干部4人,各区设文教助理1人,管理全县文化教育事业。1953年后,把全县划分为47个学区,每学区设辅导员1人,协助县、区行政管理广大农村小学。1956年文化、教育分科。教育科增设二层机构——县教研室。1958年,文化科、教育科合并为文教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专职干部6人。1964年,撤销文教局,分别成立教育科、文化科。教育科设正副科长2人,专职干部6人,各区(镇)仍设文教助理(干事)1人。
“文革”期间,撤销学区,教育遭受严重破坏。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撤销教育科,教育行政事务由革命委员会政工组统管。1970年在政工组内设教育领导小组,设正副组长3人,专职干部3人。1972年撤销教育小组,建立教育局,各公社(区)设教育辅导组。1985年,教育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党支书1人,下设秘书、政工、普教、财务四股,专职干部7人,各乡(镇)除设文教干事1人外,把原教育辅导组改为乡(镇)教育辅导站,设站长1人,专职辅导员2~4人,业余教育专干1人,教育会计1人,协助县教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日益发展的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和工农业余教育,进一步改革县、乡两级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全县村村有小学、乡乡有初中,县有高完中,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普及初等教育,全县36.88%的劳动力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