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描述
本行自成立以来,即经理公库业务,并奉准发行台湾地区之通货及代理国家银行之多种业务,民国三十八年政府播迁来台初期,更代理中央银行之大部分业务,使本行兼具一般商业银行及中央银行之双重性质与功能。民国五十年七月中央银行在台复业后,本行即转以经营一般银行业务为主,迨民国八十三年七月「省县自治法」通过后,各级政府之存放代库银行,可由省县、市政府自行选定,因本行系属公营行库,历史悠久,信用卓著,经营稳健,迄今仍代理台北市及高雄市以外地区各级政府公库业务,同时并仍受托经理新台币发行附随业务、协办军公教退休(伍)优惠储蓄存款等多项政策性业务,在台湾地区的金融体系中,本行的地位甚为重要。
回顾过去台湾经济的发展,自战后复元重建、币制改革、各期经济建设计划,及至近年来政府积极推动之策略性、关键性工业发展、六年国家经济建设计划及亚太营运中心规划、BOT公共工程建设等政策,本行均适时研提意见供政策参考,并尽力支应资金需求,以协助政策执行。审视本行历年来的成长与茁壮,可谓与台湾经济呈现同步发展,不仅是我国金融的摇篮,也是台湾经济奇迹的最佳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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