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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实施畜牧产销制度,促进畜牧事业之发展,财团法人中央畜产会(National Animal Industry Foundation,NAIF,以下简称中央畜产会)依畜牧法第25条、民法及农业财团法人监督准则之规定设立同时承受3个财团法人:(一)台湾区肉品发展基金会(二)台湾区家禽发展基金会(三)台湾区种猪发展基金会的业务与财产。   中央畜产会于89年1月1日正式揭牌运作,是农业界唯一经立法通过的财团法人,其中央主管机关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中央畜产会运作模式,与日本 依畜产品价格安定等有关法律成立之独立行政法人农畜产业振兴机构类似,均依法订定任务,建立产销调节机制,达到事前预警、稳定产销之目标,是政府 与畜牧产业团体间重要的沟通桥梁。 地址:10648 台北市大安区温州街14号4楼Tel:(02)2363-8724Fax:(02)2363-0118